沁水:对共享单车乱象不必烦 检察公益诉讼给居民撑腰
沁水:对共享单车乱象不必烦 检察公益诉讼给居民撑腰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共享单车因其绿色、经济、便捷、高效的特点受到社会公众青睐,成为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首选交通工具,其投放使用不仅减少了环境污染,也让老百姓生活变得更加便捷。
2020年,沁水县引进了两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共投入1400辆单车,在小区、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公交站台等居民日常出行处均有覆盖。天气渐暖,沁水县城的“小黄车”再次进入大家的视野,然而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任性”停车、违反规定年龄骑行、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妨碍交通等一系列问题,给城市管理带来了烦恼,给居民出行带来了安全隐患,损害了公共利益。
“这些单车,有的停放在黄色禁停标线内,导致公交车无法停靠,有的停放在消防通道里,形成安全防火隐患,还有的占用了盲道……”“这些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简直太影响市容了。”“部分骑车人不管不顾,超速骑行,非法载人,太危险了!”“部分共享单车未配备安全帽,影响骑行安全。”
针对以上问题,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破解共享单车使用乱象。构建“检察监督+行业主管+行政监管”立体监督体系,携手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磋商联动,开展共享单车治理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共同研究加强和规范共享单车运行、停放的各项措施。建议有关部门加强教育和管理,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出行观念;通过强化日常监管、提高违法成本等多项举措,逐步扭转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妨碍交通等现象。
下一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我管”促“都管”,携手相关行政机关,持续强化规范共享单车管理,排除公共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共同为沁水家园建设增光添彩。(张小利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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