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检察院:用心用情护民“薪” 化解争议暖民心
阳城检察院:用心用情护民“薪” 化解争议暖民心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等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实现诉源治理,近日,阳城检察院依托与县人社局建立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
2020年7月,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某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又将劳务部分转包给某劳务公司。2020年10月,该劳务公司将工程违法转包给包工头肖某,肖某雇佣赵某、吉某等24名农民工进行工程建设。工程结束后,某劳务公司一直未付农民工工资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农民工将其投诉至县人社局。县人社局经调查,对某建筑公司、劳务公司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并责令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2022年11月,某建筑公司、劳务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将人社局诉至高平法院,请求依法撤销该行政处罚。因双方对完成工程量存在争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邀请阳城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化解。
阳城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向人社局调取了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农民工名册等基本情况,并依法向发包公司、承包公司、劳务公司以及农民工代表等多方主体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认为,某建筑公司未依法履行总包单位监管职责,某劳务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单位,违法转包存在过错,且未按要求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签字确认的行为确属违法,县人社局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正当。
为尽快帮助农民工得到劳动报酬,承办检察官多次对某建筑公司、劳务公司进行释法说理,通过讲法律、言利害,让其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后果,并组织案涉各方人员代表召开磋商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明确涉案事实,最终促成和解协议。2023年4月7日,某建筑公司、劳务公司支付2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2万元,并撤回对县人社局提起的行政诉讼。
“小案件,大民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事关人民群众生计,更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阳城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守护农民工的“血汗钱”,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李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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