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封企业感谢信见证洪洞法院更亲更优营商环境
两封企业感谢信见证洪洞法院更亲更优营商环境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营商环境好不好,群众和企业说了算。近日,洪洞县人民法院收到了分别来自原、被告公司的两封感谢信,两家企业对办案法官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表达了感谢,对该院营商环境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经济的繁荣离不开企业的健康发展,而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司法环境。我司感谢贵院及贵院领导下以胡君法官为代表的优秀法官始终坚守公平公正的司法职责,锲而不舍,突破难关,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定纷止争,也体现贵院良好的办案作风,并相信如此优良的营商环境必将吸引更多的企业愿意投资建设山西。”
该案中,原告为山西某国有公司,被告为河北某上市公司,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多份采购合同,因在向被告支付预付款后被告未提供与预付款数额相符的货物而提起诉讼。原告要求被告返还预付款及相应利息2000余万元,被告称双方之间有合作经营协议,原告起诉违反合作协议,其所称欠款、利息违背双方合作模式、惯例及事实,原告的诉求不应得到支持。
该案涉案标的较大,双方当事人一方为国有企业,一方为上市公司,在起诉前双方经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两次仲裁,且该案涉及反诉、保全等程序,双方对立情绪较大。
为了高效解决纠纷,更好护航企业发展,民事审判庭胡君法官受理案件后,迅速梳理案情,在新冠疫情高峰期间,多次与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电话进行线上沟通,摸清双方症结所在,找准案件突破口后,从预付款本金数额入手,首先核对预付款数额,促使双方就预付款本金部分1200余万元达成一致意见,并就利息部分依法判决。
该案判决后,原、被告均表示服从判决,被告公司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尽快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同时因公司资金紧张,请求尽快解除保全措施。承办法官了解实际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原告确认履行情况,并在收到解除冻结申请书当日,即作出解除冻结裁定书并送达执行局,与执行局紧急联动,在24小时内解除了对被告的保全措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洪洞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守正创新,主动作为,正确认识和把握司法服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着力提升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积极发挥司法职能解决企业发展之困,实现企业预期之稳,持续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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