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发力、精心办案、精细救助
沁水县检察院亮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新名片”
精准发力、精心办案、精细救助
沁水县检察院亮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新名片”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沁水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最高检“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部署要求,精准发力、精心办案、精细救助,紧握“司法救助”的笔刷,勾勒出司法为民的新画卷,亮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新名片”。
精准发力 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一是建立检察机关内部衔接机制。构建以控申部门为主导,其他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内部协同对接机制。控申部门强化线索筛查,案管部门在收案环节加强筛查,民行、刑事及未检部门在审查环节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主动移送控申部门办理。2022年控申部门内部筛查困难妇女救助线索3件,民行部门移送救助线索1件,刑事部门移送救助线索4件,均已成案并对其进行救助。二是建立检察机关外部协作机制。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协商沟通,通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队员、村妇会主任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对发现的困难妇女救助线索开辟专项通道,从速从快办理;同时积极与其他相关单位协调沟通,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2022年办理的8件困难妇女国家司法救助案,财政审批流程平均缩短了3个工作日;搭建救助线索移送及救助对象信息共享平台,每月信息沟通共享、每季度会商,改变了检察司法救助“唱独角戏”的情况,形成各方“大合唱”的良好工作局面。
精心办案 变“坐等送案”为“上门问案”
一是强化权利告知,保障困难妇女合法权益。控申部门将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注意事项等编印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权利告知书》,及时宣传,免费向案件当事人提供。检察官办案时,把司法救助相关规定主动及时告知困难妇女当事人。二是主动上门服务,依法能动履职。对患有严重疾病、出行不便的妇女申请人,办案检察官上门走访,充分了解案件和家庭经济情况,为启动司法救助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发放救助金。2022年7月办理的陈某某困难妇女国家司法救助案,申请人住址比较偏远,不通公交车,出行不便,办案检察官得知后立即开展上门服务,充分了解案件和家庭经济情况,经部门合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多次上门帮助其准备救助申请材料,成功发放救助金8564元,切实帮助申请人解决了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精细救助 变“一次救助”为“长期关怀”
突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重点,精细构建“司法救助+”模式。一是构建“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办案模式。强化部门协作,实现业务部门融合办案,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及时启动救助程序,推动案件受理、办理环节无缝对接,快速运转。二是实行“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关怀方式。在面对严重心理创伤的困难妇女时,及时邀请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检察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疏导等工作,帮助其走出心理阴霾。三是践行“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工作理念。不定期对困难妇女进行回访,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办案与做好群众工作有机融合的实践载体,变“求助表面化”为“救助深度化”,树立“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思想,通过一个案子、挽救一个被害人、救助一个受害家庭。
2022年以来,共救助困难妇女11人,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下一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做好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强化对妇女的司法保护,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都佳欣)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