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检察院召开首例不批捕案件公开听证会
浑源县检察院召开首例不批捕案件公开听证会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近日,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拟作不批捕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了侦查人员、听证员、律师代表等参加会议。
通过对在案证据的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鉴于张某系主动投案,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情节相对轻微,系初犯、偶犯,对张某采取非羁押措施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故拟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承办检察官在会上对案件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并说明了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参会人员对该案作不批准逮捕处理均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此次公开听证,不仅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法律温情。通过公开听证,接受社会监督,是检察机关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的具体实践,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举措。下一步,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进检察听证工作,把听证作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手段,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
(丁建华 张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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