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法院:高效执行保民生 民工兄弟喜开“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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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霍州市2023年春节前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安排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农民工关心的欠薪问题,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霍州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欠薪的民生执行案件,及时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2018年10月,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霍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霍州市某小区1号楼抹灰工程项目签订了抹灰劳务合同,并约定了工程范围、付款方式。但工程完工后,被执行人霍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项,对农民工工资一拖再拖。

  2022年3月,霍州法院判决被告霍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王某某劳务工资169139元。判决生效后,霍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有侥幸心理,未履行义务。王某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霍州法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经执行干警查询,该公司有一笔保证金,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充分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劝说其主动还款。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至此,一宗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霍州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和其他涉民生案件执行,开辟执行“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同时对案件进行分门别类、登记造册,主动推送联动单位进行多方面排查。2022年,累计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23件,执行到位金额310113元,巩固根治欠薪成果,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周海)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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