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让预包装食品有了“身份证”
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让预包装食品有了“身份证”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中秋佳节将至,各种自制散装月饼开始多了起来,这些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是否规范呢?联想到近期办理的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干警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预包装食品进行了再次排查,发现均已张贴上了完整信息的食品标签。尧都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推动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及预包装食品销售规范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今年3月,尧都区检察院在对辖区的预包装食品经营情况进行线索摸排中发现,部分超市、便利店所销售的预包装面包、糕点等食品,有的外包装上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安全信息,有的在同一食品上张贴了两张不同包装日期的标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信息不完整,既侵犯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也可能导致过期食品、“三无”食品进入消费领域,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为了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干警又随机排查了附近多家超市、便利店,发现这种情形不止一处。为切实堵住食品安全风险,在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后,尧都区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制作了《检察建议书》,并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部分超市、便利店存在预包装食品上标签张贴不规范的行为依法履行职责,督促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并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核查,对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部分超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对其销售的散装食品增设散装食品标签,并进一步向经营户和广大群众宣传了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无小事,标签信息正“身份”。下一步,尧都区检察院将联合侦查机关、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以检察监督触角的主动延伸,补足社会治理的制度漏洞,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牢公益保护检察防线。(周海 于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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