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法院:公正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现场履行为企保驾护航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法检新风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安泽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法庭法官深入企业开展巡回审判,在企业现场开庭,现场履行,圆满化解了两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今年7月,唐城法庭受理原告河北钦川公司诉被告安泽某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后,办案法官当天便与被告企业联络员王某联系,当得知被告拖欠原告工程款已长达4年之久,只是被告正处于扩大生产经营阶段,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后,办案法官又及时约见企业负责人,告知其不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可能面临账户被冻结、财产被查封、信誉受影响的不利后果,对企业今后融资、发展也会造成负面影响,同时让被告换位思考,充分考虑原告的实际困难。在办案法官的耐心说服下,被告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同意协商付款数额,尽快准备资金。期间,办案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和原告协商,但因原告主张的违约金数额过高,双方迟迟未能达成一致协议。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坚守诚信原则,依法依规经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办案法官决定如期开庭,把开庭地点定在被告企业内部,并邀请辖区企业代表参与旁听。

  开庭前一天,山西疫情防控形势突然严峻,办案法官及时与原告负责人梅某取得联系,告知其核酸检测、行程落点、行驶路线,并在高速路口将其引领到被告企业的开庭现场,实现无缝对接。

  庭审中,双方虽对欠款数额没有争议,但对违约金的支付分歧较大。在休庭调解过程中,参与旁听的企业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原告表示只要被告能当庭付款,可以放弃违约金并自行承担诉讼费。被告也认为该调解方案对其最为有利,当场安排财务人员将83.63万元工程款转入原告账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在钦川公司收到工程欠款时,公司负责人梅某非常激动,并大方地说起了对这起案件的感受:“起诉之初,我还担心你们有地方保护主义,担心我们的工程款要不回来,现在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不但赢了官司,还能当场拿到钱。”为了表达感激之情,梅某还代表企业为法庭送来了锦旗。

  近两年,安泽法院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法庭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法庭功能,创建推行了“三四五”工作模式,搭建了企业职工说事议事平台,帮助企业化解纠纷,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擦亮了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窗口。(周海)

(责编:程峰玲、郗涛)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