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检察院:三项举措解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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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襄汾素有“金襄陵、银太平”之称,蕴藏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资源,拥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9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6处。

近年来,襄汾县检察院认真践行能动履职理念,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以保护公益为中心,以打造品牌为引领,以修复受损文物为切口,积极探索“检察监督+行政监管”办案模式,共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件,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件,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件。

在办理的文物和文物遗产保护领域案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邓庄镇灵光寺琉璃塔、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汾城镇北贾坊村魁星楼和襄陵镇城隍庙钟鼓楼等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古建筑均由保护前的摇摇欲坠、破败不堪的景象,通过检察建议的督促整治得以重新修缮,恢复了往日风貌。2021年,由于受最强秋汛的影响,襄汾辖区内多处文物出现不同程度的漏雨、损坏、倒塌等损害现象,襄汾县检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摸排调查,通过诉前整改程序督促多部门联合聚力抢救多处受损文物,为历史文物筑牢了“防汛墙”。

  组建办案团队,深挖地域文化的“独特性”

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领域多元、知识面广、专业性强,为适应办案需要,襄汾县检察院整合办案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努力将办案力量充实到公益诉讼办案一线,组建了由检察长带头办案、分管副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轮流办案、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细致的司法干警共同参与办案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具体案件的承办中,襄汾县检察院始终秉持着以“大配合”思维创公益诉讼多赢格局的理念,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期待要求同心同向、同频共振。紧紧围绕襄汾地域文化特色,围绕县委打造“‘一都一城一村’文化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作为公益诉讼重点领域扎实部署推进,全力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公益诉讼模式,让辖区内的文物在公益诉讼的推动下“活起来”。

  拓宽办案思路,打好公益诉讼“主动仗”

一是念好“看、听、访”三字经,主动探索从等线索到找线索的转变。在案件的办理中,牢固树立“岗位在单位,阵地在院外”的办案理念,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看”新闻动态、“听”群众心声、“访”民生关注,最大限度地拓宽案源渠道。坚持白天找线索、晚上理思路的工作模式,主动出击,积极摸排,深挖线索。几年来,公益诉讼干警的脚步几乎覆盖了辖区所有的城乡村庄、山川河流,正是因为走得广、看得多、谈得深,才能真正走进群众心中,才能更高效系统地摸排出案件线索。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从单打独斗到全院上下一盘棋。建立“公益诉讼+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加强公益诉讼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之间的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通过办理刑事案件挖掘公益诉讼办案线索,盘活内部资源,汇聚内部力量。

三是找准职能定位,在强化“内功”的同时,又注重借助“外力”。坚定依靠县委、县政府的支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积极与文物保护部门建立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交流会、联席会议的方式,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信息交流与反馈、案件通报与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调配合等机制,推动高效协作,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受损公益。今年,县委、县政府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文物保护、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有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注重办案效果,抓好诉前整改“回头看”

坚持问题导向理念,以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活动为载体,优化办案结构,将“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嵌入公益诉讼常规办案流程,采取“一案一回头”的方式,重点跟进监督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整改落实不到位、先行整改事后“反弹回潮”等问题,持续跟踪整改效果,对每一起制发检察建议的案件实施动态管理,提高监督的精准性、规范性和时效性,确保监督实效。针对“回头看”发现的具体问题,注重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深入了解问题的成因,通过溯源治理、限期整改、协同履职等监督方式督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解决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防止让公益诉讼陷入“监督—治理—反弹—再监督”的死循环。(周海)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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