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 为河湖治理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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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在你们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下,汾河水变得更加清澈,汾河廊道改造工程也得以顺利施工,排碱沟也变得通畅了,再也不用担心暗涵排污的现象……”一名河道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感慨地说。近日,曲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克与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到曲沃县高县镇、里村镇汾河曲沃段开展排碱沟巡河检查工作。

  排碱沟为汾河的支流,系曲沃的主要河流之一,全长约10.5公里,起点位于曲沃县太子滩,终点为高显镇汾阴村入汾口,为县城北雨水泄洪通道。2021年12月,曲沃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工业园区的相关企业将途经企业范围的排碱沟部分河道封闭形成暗涵,并设置成雨水收集池,且雨水池排放到河道的水质污染超标,监管单位无法对排污口设置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影响了汾河水质和行洪安全。检察院干警及时针对暗涵河道上的建筑物、供暖管道、雨水池下泄管道等对水质环境造成的损害展开详细调查、核实。通过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召开联席会、督导制订整改措施等方式督促整改。目前,该雨水池的排水口已被封堵,消除了河道水质被污染的危险。

  近年来,为了使排碱沟的一系列问题得到系统解决,曲沃县检察院多次与县水利部门进行沟通,申请专项资金对排碱沟河道进行整体治理。在曲沃县检察院与县水利局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年初,总投资达2.9亿余元的汾河廊道曲沃段水生态及盐碱治理与提升工程、汾阴生态湿地工程全面启动,排碱沟全程修建的堤防、绿化和湿地不仅可改善排碱沟全程水生态环境,而且提高了河道行洪能力和沿河居民的生活质量。

  曲沃县检察院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落实,对全域河湖现有的垃圾倾倒、阻碍行洪、非法排污、河道“四乱”等问题进行了治理。充分发挥能动履职效能,促成了“黑河河道曲沃北属寺至下裴段河道治理工程”“汾河廊道曲沃段水生态及盐碱地综合治理与提升工程”落实落地,有力保障了曲沃县境内河道的畅通与环境提升,为曲沃县优化河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应有的检察贡献。(周海)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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