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人民法院创新党风廉政教育互动机制
中阳县人民法院创新党风廉政教育互动机制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预防中阳县人民法院干警职务犯罪,打造一支清廉、为民、高效的法院队伍,中阳法院采取四项互动机制,深入开展对全院干警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一是实施案件报告制度。中阳县人民法院受理职务犯罪类案件后,把该案被告人涉嫌的罪名、简要案情、庭审时间、庭审地点,于开庭5日前,向中阳纪委、县委政法委汇报。上述机关根据案件性质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日程,向中阳县人民法院反馈警示教育活动的具体工作安排。
二是实施现场旁听制度。被安排做警示教育的案件,庭审3日前,由该县纪委、县委政法委会同中阳县人民法院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旁听案件。
三是实施审后交流制度。庭审结束后,中阳县人民法院部分班子成员与参与旁听的纪委及政法委领导共同分析职务犯罪的成因,研究长效预防机制;审理该案的法官及其他刑事法官分组和参与旁听的基层干部进行交流,厘清职务犯罪的各类要件,澄清错误认识,防止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再发生。
四是实施判决通报制度。针对警示教育的案件,在判决之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附带判决书)向当地政法委及县纪委进行报告。上述单位由相关部门及时将案件判决结果向参与旁听案件的基层干部进行通报。参加旁听的基层干部通过互相交流心得体会,写剖析整改方案的形式接受案件警示再教育,巩固教育成果,增进拒腐防变能力。(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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