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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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持续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深入践行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6月29日,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锋、副检察长白慧云一行与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山西华晋焦煤明珠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座谈交流,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白慧云以助力企业合规管理为着力点深入解读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出台背景及重要意义,并提出了秉持“安全第一,坚持高质量发展”生产理念的要求。

  李锋向县应急管理局送达了“八号检察建议”。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陈彦德表示,将对照“八号检察建议”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深化相关部门、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履职监督能力,切实守好企业安全生产底线。

  同时,吉县人民检察院就办案中发现的员工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企业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制度机制建设。

  明珠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明珠煤矿矿长赵利表示,将比照检察建议进行自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习《安全生产法》,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做到人民至上、安全至上。

  会后,吉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作业一线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相关内容,引导工人时刻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切实提高防范安全隐患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必须常抓不懈、须臾不可松懈。自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发布以来,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不断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开展专项活动,旨在“保平安、护民生、促发展”,通过联合检查、专项行动、法律宣讲等多种形式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周海)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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