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大宁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山西省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近日,山西高院下发通知,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全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总体要求,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扎实做好养老诈骗案件审判相关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5月23日下午,大宁县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由常务副院长常亮主持,院长马华明出席会议。
常亮指出,要依法严厉惩处养老诈骗犯罪,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惩处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实施精准打击,以点带面,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坚决遏制养老诈骗犯罪蔓延。要依法从严惩处,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严惩,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要全力追赃挽损,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大财产刑、追缴、责令退赔等判项的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马华明强调,要扎实做好审判相关工作。要抓好案件审理工作,加大办案攻坚力度,及时开庭审理、宣判一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重大典型案件,深入推进专项行动。要做好涉稳风险防控工作,把防范打击犯罪同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强化综合治理,在依法精准打击犯罪同时,对养老领域存在的行业风险隐患提出司法建议,强化源头治理。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重点,采取庭审直播、集中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全院干警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抓紧启动专项行动,建立工作运行机制,配齐配强力量,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预期效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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