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办好“小案”守护民生 有力度 有深度 有温度
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办好“小案”守护民生 有力度 有深度 有温度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感谢检察官,我作为一名六旬老人,我为我的行为感到懊悔和惭愧,我没有给后辈起到积极的影响,我一定吸取教训,今后一定引以为戒,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宣布不起诉决定时,犯罪嫌疑人高某忏悔地说,并深深鞠躬。
为积极践行“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近日,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就高某涉嫌盗窃一案作出了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高某是一名六旬老人,与被害人万柏林区一家华为体验店店长梁某相熟,因贪图一时小便宜,在店内为其手机充电时趁店员不注意,将一部放置于店内体验室中的华为mate40rs样机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8208元。案发后,高某主动退还被盗手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公开听证
5月19日, 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参加了该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后果等情况,因犯罪嫌疑人高某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主动退还赃物取得被害人谅解,且其本人是一名六旬老人,社会危险性较小,再犯可能性低。结合“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本着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宗旨,拟对犯罪嫌疑人高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分别发表了听证意见,认为被害人已经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双方相熟,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且犯罪嫌疑人高某是一名六旬老人,其工作能力、社会生活能力有限,对其判处刑罚会对其今后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经过评议,与各方一致同意对高某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听证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对高某作出了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同时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希望其接受教训,做一名守法公民。
检察寄语
个案推动社会进步,彰显法律精神,展现司法智慧,这是“小”案“大民生”的生动体现。今后,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通过“公开听证+不起诉”能动履职,最大程度地体现“检察向善”,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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