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行政+检察”拧紧燃气“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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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燃气重大安全风险,5月中旬,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在辖内开展了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并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专项活动期间,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联合侯马市应急管理局、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及消防专家,对某燃气有限公司和某液化气供应站进行实地调查,现场查看了两家企业的经营设备和消防设施,核实了营业证照、许可证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证和培训记录等资料。

  通过一系列核查,检查人员发现该燃气公司存在部分证件过期、消防设施不完善、不规范储存等问题。鉴于该企业处于暂停经营状态,侯马市应急管理局出具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企业在停业期间依法规范公司的经营、储存条件。检察干警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宣传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切实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汲取相关事故教训,彻底整改隐患问题,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此外,经过与供应站负责人沟通,检察干警了解到侯马市还存在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车辆和个人运输瓶装液化气的现象,极易酿成安全事故。侯马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交通运输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对侯马市违法运输液化气的现象进行集中整顿,规范配送运输,排除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无小事,燃气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侯马市检察院将进一步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建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与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并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引导,确保燃气安全防范于未“燃”。(周海)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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