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拧紧“安全阀” 筑牢“警戒线”
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乡宁:拧紧“安全阀” 筑牢“警戒线”
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5月17日,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作为,深入乡宁县焦煤集团,为凝聚共识,携手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召开座谈会。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学敏参加座谈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军生主持会议,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乡宁分局负责人,焦煤集团党委书记张福义、董事长闫建宙、总经理郭斌及集团所属11家子公司董事长参加会议。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于2006年11月,是由乡宁县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集团注册资本2亿元,现有全资公司12个,控股公司5个,参股公司4个,是乡宁县集产、运、销为一体的大型现代煤炭企业集团。
座谈会上,闫建宙对焦煤集团公司基本情况以及安全管理情况作了简要汇报,他表示,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活动以来,集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立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狠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今年以来,组织9000余人次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已辨识出的528个风险点逐条逐项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随后,张学敏向闫建宙送达了“八号检察建议”及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办法》。
乡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卫华对“八号检察建议”内容进行了宣读,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八号检察建议”。派驻管头检察室负责人闫济钧就煤矿安全检查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王军生传达了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江华及县委书记杨建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的指示精神。
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乡宁分局负责人从自身行政职责出发,对如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及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堵塞漏洞进行表态发言,表示将强化履职担当,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实效。
张学敏指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检察机关与各行政单位肩负着重要职责,要一体发力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并就如何做好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能动履职。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八号检察建议”的实质内涵和重大意义,把认识统一到中央最新文件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增强协作配合,推进溯源治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要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开展联合调研、研讨会商,共同研究落实举措,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三要强化宣传教育,形成浓厚氛围。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培训宣传,吸取中煤华晋集团王家岭煤矿“4·17”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深刻教训,强化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和应对能力。
接下来,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围绕“八号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持续推进“八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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