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人民检察院为农民工讨薪跑出“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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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5月6日下午,祝某等5名农民工携家人向安泽县人民检察院送上了“沉甸甸”的锦旗,对检察机关在他们最无助的时候伸出援手帮助讨薪表示感谢。“讨薪维权暖人心,排忧解难似亲人”虽短短14字,却承载了农民工群众讨薪路上的辛酸和苦楚,饱含了对检察机关能动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扶弱救困的真诚肯定。

  5月5日下午,祝某等3名河南籍农民工通过安泽县人民检察院驻法院便民服务点,申请检察机关提供支持起诉民事检察服务,三人愁容满面表情异常着急。经第三检察部干警的亲切接待和耐心疏导,祝某等三人道出了难处:祝某在之前的工地务工时结识了陕西籍民工刘某,2022年3月刘某联系祝某来安泽县一工地务工,祝某介绍同县王某等4人一同前往。6人在工地从事为办公楼装框、铺地砖的工作,工作安排和劳务费结算等事项均由刘某与承包方对接。5月1日工程完工后,承包方结算刘某、祝某等7人务工费共计9.1万元,全部支付给了刘某,5月3日刘某携带工钱不知去向。祝某等人报警后,在刑警部门的督促下,刘某转账3万元给5人,剩余钱款以自己介绍他们务工应该得到相应的提成和老板尚未结清误工费为由不再给付。

  安泽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祝某等人核酸检测报告将在一天后失效,为保证5名农民工在24小时内拿到劳务费,顺利踏上回家的路,即刻受理案件并联系了案件相关方当事人,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证据和听取各方意见后敏锐发现,祝某等5人所说属实但诉讼证据薄弱,为减轻农民工的诉讼负担,确保祝某等人在核酸检测报告有效期内拿到工钱,承办检察官应三方当事人参与调解的一致请求,着手对该案件进行调解。承办检察官陪同5名农民工往返于唐城镇工地和安泽县城之间帮助寻找承包方和刘某,反复询问和听取三方当事人意见,为维护农民工分毫间的合法利益,承办检察官不厌其烦地向承包方和刘某释法说理,经过安泽县人民检察院紧张而有力的调解和支持工作,祝某等5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苦苦期盼的工钱。

  农民工的血汗钱来之不易,“小案”不能小办。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当下,我国多地实行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的防疫政策,安泽县外地务工人居多,在核酸检测报告有效期内拿到工钱成为他们的心头大事,安泽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做实“检察为民办实事”,当好农民工“护薪人”,为维护县域经济发展贡献了法治力量。(周海)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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