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一书+一令+一册+一卷”,让法律的温度有力量
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一书+一令+一册+一卷”,让法律的温度有力量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张某某,100分;张某某的爸爸,100分;李某某,90分……”近日,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启动“一书+一令+一册+一卷”附条件不起诉宣布新模式。
随着司法理念的改变,检察官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广泛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但如何让这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自觉遵守各项规定,顺利渡过考验期成为检察官必须考虑的问题,“一书+一令+一册+一卷”是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的答卷。
“一书”指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是检察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悔罪表现及帮教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后依法作出的法律文书,明确规定了考验期间及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定。
“一令”指“督促监护令”,由检察官向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发出。监护不力、监护失当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督促监护令”要求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监督并矫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止未成年人违反考察规定。
“一册”指“警示手册”,详细介绍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的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同时列举了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重新提起公诉的真实案例。“警示册”告诫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必须遵守考察规定,否则将承担提起公诉的不利后果。
“一卷”指“法律测试卷”,里面包含有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情形、应当遵守的考察规定、违反考察规定的法律后果等相关试题,目的是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熟知相关法律规定,从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再以身试法,让其法定代理人明确考验期限内应当如何履行监管职责。
“一书+一令+一册+一卷”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敲响警钟,让他们明白附条件不起诉考察规定不是纸面上的禁止条文,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宽容不是一味的纵容,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不代表放纵其犯罪。法律需要温度,更需要通过展示力度获得人们的普遍敬仰,“一书+一令+一册+一卷”将让附条件不起诉发挥真正的作用。(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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