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检察院:以检察建议引领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促企业溯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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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进一步宣讲落实最高检关于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八号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县域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27日,繁峙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办案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在山西某矿业有限公司召开了座谈会并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座谈会由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的副检察长刘书春主持。

座谈会上,山西某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某介绍了山西企业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远景,分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赵某介绍了企业相关安全生产措施,繁峙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赵振华、刘果威分别宣读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和繁峙县人民检察院繁检建〔2022〕10号检察建议。企业总经理对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到企业宣讲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并以检察监督助力护航企业发展表示感谢,希望检企同行共筑平安。砂河镇党委书记武培勇从企业安全制度落实刚性、安全监督体系完备、安全法治意识提升三方面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三点要求,对检察机关助力企业安全生产表示赞赏。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秀云代表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向奋战在生产一线的企业家和工人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史秀云表示,检察机关要树立“亲清护企”理念,做到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山西某矿业有限公司作为繁峙县的明星企业,为繁峙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企业的安全生产牵动着各级党委政府的心。本次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目的是为企业进一步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保障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企业、社会公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让防患于未然深入人心,引领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实现以监督办案促进溯源治理。

史秀云指出,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要求,是助力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的有力举措,是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将努力把“八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共同体贡献繁峙检察力量和智慧。(郝军)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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