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
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深入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破解轻微刑事案件因漫天要价或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导致无法达成和解引发缠访闹访事件,严重影响案件公正办理,有损社会风气等难题,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在总结经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请县委政法委牵头与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了《关于适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效落实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了司法机关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即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数额由律师根据被害人实际花费或损失的数额,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计算后确定,保证金数额确定后,嫌疑人、被告人一方将保证金向公证机构依法提存。同时,《办法》明确了赔偿保证金制度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保证金数额确定、提存后案件处理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该程序中的分工及职责等内容。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县、乡、村三级矛盾调解委员会及时参与、开展轻微刑事案件矛盾纠纷调解,将释法说理融入调处、办案全过程,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受害人双方达成民事和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承诺书+日报告”加强有效监管。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后,签署《非羁押人员承诺书》,承诺其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等相关规定,并每日准时向执行机关打卡报告所在位置及活动情况,不得超出指定监管范围,保证在案件办理期间随传随到,充分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办法》制定后,该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成功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有效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
接下来,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工作中积极推行《关于适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办法(试行)》的适用,在办案中总结做法,积累经验,将该制度作为刑事案件办理中的一项长效机制,使其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融洽社会关系的有力举措。 (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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