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人民检察院:
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共筑企业安全生产防线
洪洞县人民检察院:
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共筑企业安全生产防线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依法能动履职,促升企业健康发展,洪洞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检察长走访企业宣讲政策、提供法律咨询,护航企业安全生产。
2022年4月19日,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柳荫一行来到鸿盛木业有限公司进行走访,深入了解企业运行情况,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推企业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吉洪文、第二检察部主任张治中陪同走访。
在走访过程中,洪洞县人民检察院详细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介绍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职能,强调“八号检察建议”在切实维护企业安全生产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
检察长周柳荫根据“八号检察建议”的要求,通过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安全培训情况等工作情况,指出企业木材加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配备,加强安全生产培训,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同时,结合洪洞县开展“入企服务活动周”要求,了解企业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及企业对检察机关在保障服务方面的相关需求、具体意见建议;就如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诚恳征求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
走访中,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向企业送达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书和宣传手册。企业负责人收到“八号检察建议”后表示,将以此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力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八号检察建议”出台后,洪洞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进行研究部署,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落实“八号检察建议”长效工作机制。接下来,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抓末端治已病,抓前端治未病,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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