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人民检察院 :“带案下访+上门听证”扎实走好能动履职路
翼城县人民检察院 :“带案下访+上门听证”扎实走好能动履职路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来,老婆子、闺女,我们给检察干警们磕个头!”当事人任某的眼眶湿润、情绪激动地拉着妻儿就要下跪,在场干警们赶紧上前将其扶起。这是翼城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带案下访、上门听证的一个场景。
任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因不服原案判决向翼城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刑事申诉。经审查其提供的申诉材料,调阅相关卷宗后,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向任某告知刑事申诉结果时,任某情绪失控,头也不回走出大厅。
为了打消申诉人对司法的不信任感,全面落实翼城县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真正传递“检察温情”,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永丽同志要求控告申诉检察干警坚持“以群众为中心”工作主线,主动作为带案下访,多次倾听诉求、梳理症结、释法说理。
时间回溯到1997年5月,任某妻子身怀六甲,家中女儿尚幼,作为家庭顶梁柱的任某双腿遭受枪击造成四个贯穿伤口,案发后嫌疑人骑摩托逃逸,任某生活不能自理,含泪将一个孩子送养他人,这个家庭遭受了严重创伤。2020年嫌疑人归案后,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判决,但因案发距今二十多年,诸多证据无法提取,任某未能通过诉讼渠道获得民事赔偿,自此落下了心结。
了解任某情绪失控行为背后该家庭二十余年的艰难生活后,检察长郝永丽高度重视,并接手承办案件,发现其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多次针对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案件焦点问题,加强对任某的心理疏导;并专题向县委政法委书记刘生明汇报案情,协调沟通,从快为其争取帮扶支持。
没有捂不热的心,贵在将心比心。面对检察长的关怀走访和积极作为,任某抵触情绪消减不少,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决定,但其确实因案致残、因案致困,丧失了劳动能力,在情理上还是“意难平”。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增强检察公信力,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认同感,同时考虑到任某四级残疾、行动不便,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去年创新“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出“带案下访+上门听证”新模式。将司法救助简易听证搬到信访人家中,主动上门服务,就地开展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体现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担当。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蓉主持,同时邀请翼城县政法委政工室主任王迎春列席,县人大代表、红泉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武佩丽,县政协委员、心灵之翼志愿者服务协会党支部书记、瑞康医院负责人王常辉,山西弘韬(翼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史洁桐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主持人详细说明了原案事实认定、诉讼过程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随后,任某陈述了申请理由和依据。律师史洁桐从法律适用、社会情理等多角度发表了意见,并一一解答任某的疑问;听证员当场发表了听证意见,并对任某进行了情绪疏导。
“你的‘心结’,我们能够理解。你认为对方逃跑了,就不能算自首。结合在案证据,嫌疑人逃匿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符合刑法关于自首的认定条件。原案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办案程序等方面并无不当,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也是客观公正的。希望你能够放下偏见,客观理性看待案件、接受结果,也让自己内心得到释然。”听证员进行闭门评议休会期间,副检察长郑蓉的一番话入情入理,让任某陷入沉思。
经过闭门评议,听证员代表王常辉宣读了评议结果,并表示,此次听证会的召开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理念,也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检察担当,真正做到了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我们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打通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能倾听的尽量倾听,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也听听大家的想法,以看得见的方式让群众了解我们检察机关,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主持人一席贴近民心的话,让在场的群众情绪激动。
“对于检察机关尽心尽力,我打心眼里表示感激和感谢,我想通了,过去的矛盾就此了结,我愿意现在就签息诉罢访协议!”最终,任某表示,不再为相关问题向任何部门上访。至此,梗在任某心理25年的心结总算解开,检察机关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赢”得满堂喝彩。
“老百姓可感受、能认同的公正最有价值”。翼城县人民检察院把信访矛盾化解在接访环节,探索“带案下访+上门听证”新模式,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依法能动履职,及时跟进、更好契合,实现以“初心”赢“民心”的创新行动路径,用实际行动让“检察温情”在老百姓心中“遍地开花”。(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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