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出台《方案》 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
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出台《方案》 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期,太原市小店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太原市委、市政府,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小店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若干具体工作要求,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制定《小店区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保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该院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卓英任组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院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落实。
《方案》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体干警要切实做到积极主动服从服务大局,有效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严。
《方案》规定,要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和应急突击队,能动开展工作,配合做好区委疫情防控工作。要坚决执行全院干警及家属防疫情况报备工作,严禁瞒报、缓报、漏报。要坚持传播正能量,发挥好检察宣传职能。
《方案》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要履行社会责任,服从区委安排,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履行检察职能,提升涉疫案件办理质效,实现快捕快诉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严肃各项纪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发现问题坚决问责。(李旭 侯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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