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人民法院:三年纠纷终和解 尽释前嫌笑开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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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在翼城县人民法院、隆化镇人民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一起跨越三年的侵权责任纠纷案成功调解,原被告双方重归于好。

  王某如系翼城县隆化镇东中王村的村民,在东中王村种植一片4.03亩的耕地,已耕种了近20年。2019年7月3日,一纸诉状送到了王某如手中,他被起诉了,种了20年的地要返还给别人!

  起诉人是同村的王某平,2018年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时,这4.03亩耕地确权给了王某平,并颁发了土地经营权证,依据此证,王某平要求王某如返还耕地。

  自此,因为4.03亩的耕地,同村村民反目成仇,王某平于2019年7月3日在翼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0月28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后,2020年4月7日翼城县人民法院重新立案,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如于2020年6月在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撤销王某平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提起了行政诉讼,双方各执一词,矛盾纠纷愈演愈烈。

  副院长吕吉霞是发还案件的承办法官,在对案件仔细分析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同村村民,起诉之前相处也很融洽,为有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认为还是应该以调解为主,同时邀请熟悉案情、了解当事人情况的镇干部、村干部共同参与本案调解,利用多元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并深入双方家中开展思想工作,从法律角度释明法理,分析利害,终于双方当事人均有了调解意愿。4月1日,原、被告,承办法官,镇干部,村干部共同来到了镇政府的调解室,法官现场向原被告提出案件的处理意见,双方当事人当即表示同意,并约定了土地的返还时间,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同时撤诉,一件跨越三年的侵权责任纠纷案成功结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下阶段,翼城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继续加大与基层乡镇政府、公安部门、人社部门、社区、妇联等综合力量的工作联动,力争实现各类矛盾纠纷问题的“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闭环式化解”。(周海)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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