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小店区:检司联动,开通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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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我的请假外出申请已经审批通过了,谢谢检察院为我们公司解决了难题!”日前,太原市小店区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给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打来电话,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张某某系小店区某公司重点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因犯罪被判处缓刑成为社区矫正对象。2022年3月,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的要求,保护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化解规范监督与发展需要的矛盾,小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小店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情况开展专项调研。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工作人员深入了解了全区45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真实经营情况、司法所办理外出手续的情况及相关实务规定,发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反映的请假批准难、手续不方便等问题比较集中。

  在调研的基础上,小店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司法局经过深入研讨,于近日联合签署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及法律监督相关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外出办法》),形成优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14条意见。

  《外出办法》简化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审批程序,开辟了涉企人员“绿色通道”,明确了“一请多地”和经常性跨区域请假等工作办法,进一步简化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前往山西省综改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等地的申请方式和审批流程。

  张某某是小店区《外出办法》实施后首个提出紧急外出申请的社区矫正对象。按照此前的规定,她必须在外出前三天提出请假申请,且审批手续繁琐,等待时间长。《外出办法》实施后,张某某在提出申请的当日便手持假条,安心前往项目所在地处理工作事宜。在拿到准假审批后,张某某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时签到打卡,表示一定尽心尽力做好企业工作,不辜负司法机关的关怀和期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院关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需求导向,主动作为、能动履职,持续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切实维护好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平安小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李旭)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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