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首次对污染环境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大宁:首次对污染环境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进一步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月25日,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等4人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贺晓娟主持听证会,邀请听证员高苗、方明亮,律师代表李宏平,县公安局案件承办人及县环保局代表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副检察长、承办检察官贺晓娟就案件的办理经过、事实认定、证据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解释说明。同时,犯罪嫌疑人在会上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了检讨,真诚认罪悔罪,并表示将以此深刻教训为警示,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在全面了解案情后,与会代表们针对听证事项对承办人及当事人进行发问、讨论及评议,并就评议结论发表听证意见,一致同意大宁县院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在本次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提出,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将及时对县环保局发出检察意见,建议县环保局对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时也是大宁县人民检察院行刑衔接的首次尝试。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今后,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工作,以新发展理念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释放最大的司法善意。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努力在履行法律监督责任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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