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检察院两案入选“太原市
检察机关监督纠正诉讼失信十大典型案例”
阳曲县检察院两案入选“太原市
检察机关监督纠正诉讼失信十大典型案例”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3月11日,“扛牢监督职责 推进诚信诉讼”新闻发布会在太原市检察院如期举行,会议发布了十起监督纠正诉讼失信典型案例。阳曲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与山西某高岭土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跟进监督案、庞某与崔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恶意诉讼抗诉及跟进监督案成功入选。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作为代表向会议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检察监督情况以及案件办理的典型意义。
虚假诉讼不同于一般的欺诈行为,其骗取的是法院的法律文书,是以司法机关为欺骗对象而实施的欺诈,实质上已经突破了诉讼各方私人利益的范畴,严重妨碍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侵害国家利益。在履行检察职责中,一旦查实存在捏造事实、虚假陈述、隐瞒真相、伪造证据等失信行为,就应及时认定、依法处理,要让失信者得到应有惩戒。
检察机关纠正诉讼失信行为,不仅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也是为了提出号召和倡议:每一个诉讼参与人一定要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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