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帮教护成长 向阳而生启新程

石楼县检察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回访帮教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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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时对孩子的教育关注太少,孩子犯错,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后一定多陪伴、多交流,决不让孩子再触碰法律红线,谢谢你们的帮助……”近日,在石楼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附条件不起诉回访帮教座谈会上,涉罪未成年人丁丁(化名)的母亲激动地说道。

8月5日,石楼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附条件不起诉回访帮教座谈会。会议由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迎春主持,橄榄石未检团队、第三方社会帮教组织代表和两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参加。

2024年11月,丁丁、亮亮(均为化名)因涉嫌诈骗罪由石楼县公安局移送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后综合考量二人涉案数额、主观恶性、悔罪态度、退赔退赃情况,结合其具备帮教考察条件,依法对二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10个月。

座谈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和考验监督流程,细致询问未成年人近期生活、学习状况,并部署后续帮教重点,要求帮教对象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并结合本地近期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两名未成年人汇报了近期生活学习表现,监护人对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了说明,帮教组织代表详细介绍了两名未成年人在考验期的综合表现和下一步帮教计划。

刘迎春副检察长在总结时强调,涉案未成年人要深刻认识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意义,严格遵守考验期各项规定,若有违反将依法严肃处理;家长需以身作则,加强亲子沟通,重点关注孩子心理健康与三观塑造,用陪伴筑牢成长防线。

丁丁、亮亮当场对检察机关和帮教组织的关心帮助表达感谢,郑重承诺将珍惜改过机会,严守法律法规,努力学习知识技能,以实际行动回归家庭、回馈社会,争做有用之才。

“考验期不是‘放任期’,而是‘重塑期’。”对涉案未成年人通过定期回访、正向激励等方式助其回归家庭社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重要举措。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守“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持续完善附条件不起诉跟踪帮教机制,用法律温度守护青春成长,让每一颗迷茫的青春种子都能在阳光下重新扎根、健康绽放。

(王彩霞  许霄霓) 

(责编:程峰玲、郭丽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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