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人民检察院:检察和解实现办案“最优解”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法检新风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这个案子我跑了3年多,走了很多程序,赔偿问题一直没解决,感谢检察官,感谢你们尽职尽责帮我们解决了难题......”4月29日,一起民事和解案件的当事人王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承办案件的安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激动地向他们表示感谢。

事情还要回顾到一个月前,安泽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收到了一起最高检转办的民事申诉案件,检察官通过深入调查核实,精准释法说理,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客源冲突引发赔偿争议 三年维权步履艰难

2022年,同在县城从事客运的司机王某某和李某某因运营线路设点冲突问题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王某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李某某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

王某某随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均有过错,判定李某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其余30%损失由王某某自行承担。王某某不服一审判决申请再审,再审对一审程序中存在的违法情形予以了确认,对赔偿部分进行了重新认定,认定王某某存在一定的过错,自行承担损失的30%。

王某某认为己方不存在过错责任,法院判决错误。加之两次诉讼期间李某某拒收法院传票、拒绝出庭、拒收判决文书的态度,使王某某对此事更加气愤不已,从此走上了信访道路,表示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自己还会向市级、省级相关部门提交信访材料,继续就该案控告申诉……

“背靠背”调解化心结 司法温暖化坚冰

承办检察官经认真审查认为,再审判决不存在违法情形,对该案的责任划分也并无不当。故该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不难,但简单处理可能导致“案结事不了”。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分析案情的基础上,认为双方有促成和解的必要性和空间。经细致研判,检察官决定以“背靠背”的方式开展和解工作。

分管副检察长主动担当,一方面就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多次向王某某进行了面对面的释法说理,引导其自愿与李某某协商和解;另一方面与李某某就自身过错造成王某某人身损害应履行的赔偿责任进行深入沟通,引导李某某换位思考,理解王某某的伤痛和心结,动员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合理赔偿。经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次性支付赔偿金额7700元的和解方案,王某某当场拿到了赔偿款。

此次纠纷主要是日常生活小摩擦引发的,检察机关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厚植执政根基的高度出发,全面了解当事人矛盾纠纷的缘由,充分利用法律监督职能,帮助各方找到利益平衡点,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使双方当事人从诉累中解脱,回归安定平和生活。

“法律不是冰冷条文,而是带着温度的解决方案。”安泽县检察院通过“背靠背”调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是民事检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的生动实践。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冰点僵局”到“暖心结局”,安泽县检察院用检察智慧守护公平正义,用检察温度融化维权坚冰。(周海)

(责编:程峰玲、郗涛)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