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庭审常态化 以案助矫筑防线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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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矫正意识,防范脱管、漏管、再犯罪风险,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协作机制,组织开展年度第二次社区矫正对象旁听庭审活动。

本次活动组织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走进法庭,旁听一起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案件的庭审,通过”沉浸式”感受法庭审判,加强集中教育效果,督促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社区矫正。

被告人代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在社区矫正期间再次对他人实施诈骗。“撤销缓刑,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与前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当法槌敲响之际,目睹“监外执行”转为“实刑收监”,旁听席上的社区矫正对象无不正襟危坐,切身感受到以身试法的惨痛代价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庭审活动开始前,该院干警向参与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警示教育函》,督促其遵纪守法,积极改过自新。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旁听庭审活动,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李卓)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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