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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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全院检察干警参与检察理论研究的积极性,激励检察干警撰写和发表更多更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近日,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通过强化三项举措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注入强劲智力动能,让理论研究“有甜头、有奔头”。

高位谋划强引领,实现从“单兵突围”到“矩阵作战”的体系化重构

针对以往理论调研“零散化、碎片化”问题,《奖励办法》以顶层设计破除"单兵作战"困境,成立由检察长挂帅的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建立“领导领题、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针对办案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领导小组精准划定法律监督、数字检察、公益诉讼等前沿研究方向,通过“一对一”指导、专题研讨等形式,引导干警将办案实践转化为理论成果,确保调研有重点、有方向,形成“调研跟着问题走、成果围着办案转”的良性循环,实现从分散探索到系统攻关的模式转变。

分级奖励激活力,实现从“要我研究”到“我要研究”的激励机制升级

《奖励办法》打破“平均主义”,突出“质量导向、分层激励”原则,根据所载出版物的层次级别、学术价值、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理论研究成果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三个奖励档次,对主笔人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及相应奖金等“硬核奖励”,真正让坐得住冷板凳、写得出真文章的干警既享荣誉又得实惠,推动理论研究从“任务驱动”向“价值认同”的深度转化。

研用融合促转化,实现从“纸面成果”到“实践战力”的双向赋能突破

理论研究不是“空中楼阁”,必须扎根办案实践、体现司法需求。《奖励办法》把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新亮点、积累的经验做法,通过个案类案简析、工作经验做法等形式撰写培育成优秀典型案例、信息、简报,把理论思维嵌入办案实践,打通理论研究与检察实践“双向转化”通道,推动“个案总结”升华为“类案指引”,让成果转化落地生根,让理论智慧直接转化为监督质效。《奖励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和顺县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工作进入“制度保障”新阶段,为进一步提高理论研究水平,促进理论与实践融合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下一步,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理论研究与检察实践“融合互促”模式,让每一份研究成果都成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金钥匙”和守护公平正义的生动注脚。(冯素颜)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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