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 切实维护群众用药安全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 切实维护群众用药安全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件,涉案被告均获刑。
只需简单加工、调制,几味药材制成对颈肩腰腿疼有奇效的药丸被捆绑出售。2023年7月份,湖北籍人员邵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未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情形下,私自在家中用某西药片、某人参姜丸、某顺气丸等原料私自制造黑色中药“姜丸”和褐色中药“姜丸”,并将成品交由刘某在长治市屯留区、壶关县经营的理疗店进行搭售。该店以理疗(免费)+贴膏药(每贴膏药收费30元)+中药“姜丸”(免费)的“套餐”形式对颈肩腰腿疼理疗顾客进行收费治疗,每治疗一次“送”20粒中药“姜丸”,每天5粒,配合理疗,四天为一个疗程,其二人的行为已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
受理案件后,屯留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邵某在未获得批准及无任何资质的情形下,私自制造并销售“姜丸”,被告人刘某明知邵某提供的“姜丸”无任何标识,仍购买并提供给顾客服用,二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罪,于2024年8月19日向屯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5日对二人分别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在办理邵某、刘某二人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一案中,屯留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现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对市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本辖区内理疗按摩店存在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非法经营、私自出售、搭售自制“三无”药丸等情况,严重危害了辖区内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随后,屯留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通过走访核实,发现在本辖区内共有类似养生理疗馆10余家,每家收费类目不尽相同,但是也存在向顾客兜售本店产品的情况,且多为“三无”产品,与邵某案件类似。虽目前无消费者报案,但确实存在相关市场准入不严、超范围经营、管理混乱的情况。
为切实保障本辖区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市场秩序规范,根据相关规定,2024年12月11日,屯留区人民检察院向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整改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养生保健理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查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并规范了价格收费标准,强化了广告监管,对本辖区的12家相关场所进行了排查,并对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和使用药品及医疗器械情形进行了检查,并及时曝光了违规违法情形,引导公众安全消费。
医疗保健是民生改善的一个重要方面,药品安全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人民群众越来越重视身体健康,往往通过选择养生理疗的方式进行身体维护,本案中邵某、刘某通过非法生产假冒药丸,违规销售给前来养生理疗的顾客及不特定的人员,非法牟取利益,严重危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屯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规范了医疗保健行业秩序,推动构建了安全放心的药品市场环境。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谨记并提醒家人,理性对待民间配方,从正规渠道购买药品,科学就医、合理用药,不可偏听偏信延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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