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人民法院:以环资审判洪法画卷 添彩美丽洪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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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洪洞县人民法院深立足汾河流域(洪洞段)、广胜寺霍泉生态保护,用心用情用力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定服务保障美丽洪洞建设,助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

以法之名 筑牢生态司法屏障

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统一归口机制,促进刑事追诉、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衔接、高效协同。坚持“损害担责、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原则,积极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化修复措施,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量刑参考依据,通过创新裁判规则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机制,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法治进程。主动发掘环资典型案例,创新生态环境修复基金使用方法,探索“耕地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积极开展司法护航“绿色行动”,努力打造“保护、打击、修复”为一体的“生态+司法”新格局。

借法之力 守护汾河碧水清流

以水为核心、河为纽带、流域为基础,区域协同发展,推进汾河流域法治化建设。依托黄河流域、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协议,积极探索沿汾河流域跨司法协作机制,与兄弟法院携手提升系统保护水平。

贯彻落实县水利、司法部门共同制定的《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奋力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工作方案》,加快实现“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目标。以在县工业园区设立的环境资源法庭巡回工作站与在霍泉设立的专门性水资源司法保护站为助力,构建司法保护矩阵,串联起汾河、湿地、生物、工业全覆盖的生态治理新格局。

司法保护 引领文物保护新策略

洪洞县人民法院与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广胜寺风景名胜管理中心、洪洞县文化和旅游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就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同时在广胜寺景区试点设立文物司法保护站,并发布司法保护令,共同实现由点到面、内外衔接、整体联动服务文旅产业发展的“文物保护+司法保护+法律监督+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共同助力拿下洪洞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通关文牒”。

宣传带动 凝聚共识筑坚实壁垒

发挥在基层法院普法工作上的前沿优势,做好司法宣传工作,更好潜移默化将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观念深入民心。利用“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点节日,通过座谈会、现场答疑、张贴条幅、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深入广胜寺霍泉、中心广场等处为企业、社区、村庄宣传环境资源保护知识及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多主体、多维度、多形式推动宣传工作走深走实。

绿水青山,既是大自然的恩赐,更是久久为功、用心守护的发展根基。下一步,洪洞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持续擦亮生态司法底色,为生态环境撑起“法治之伞”,以更优服务、更实举措绘就水清岸绿的美丽洪洞新画卷。(周海)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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