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法院:党建赋能为源头治理开“良方” 善意执行以执前督促保权益
洪洞法院:党建赋能为源头治理开“良方” 善意执行以执前督促保权益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党建引领聚合力,品牌创建促发展。洪洞法院第六党支部——执行党支部始终秉持“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理念,紧紧围绕“以党建带队建促执行”的工作思路,践行“能动执行”,强化“善意执行”,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机制
执行党支部立足于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持续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首次建立并推行了“执前督促履行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判后生效法律文书的有效履行,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提质增效、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申请执行当事人的诉求多种多样:有的因为消极履行,有的因为信任危机,有的甚至血亲反目.....面对一些可以通过前置督促程序化解的矛盾纠纷,洪洞法院执行局党支部以党建赋能执行,主动介入其中,督促履行工作机制便应运而生。
“三步”督执
经过实践探索,执行局党支部组织成立了专门的督促团队,大家秉持“如为我执”理念,将条件适宜的相关案件纳入督促履行的范围,在向申请人征求意见后,对申请人同意开展执前督促履行的案件,形成执行督促“三步走”的工作方式,为当事人搭建起履行法律义务的“直通车”,充分发挥司法威慑力,提高裁判自动履行率。
对被申请人财产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掌握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是执前督促履行工作及后续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基础。洪洞法院执行局坚持“先查后督”,在收到当事人申请材料后,根据审判阶段是否到庭、案件调判情况、案件标的、申请人提供线索等具体情况,综合研判被申请人财产状况,对符合开展督促的案件针对性开展督促工作,必要时线下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实现有效监管。
对被申请人发放告知书做到“应发尽发”。《执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是执前督促履行工作机制的重要载体。洪洞法院执行局将被申请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及探望权、赡养费、抚育费、行为交付,标的较小等特定案件划入督促履行的范围,以书面的形式告知被申请人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和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结合执行强制力的威慑,促使当事人在正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及时履行法律义务。
将督促履行无果的案件引入立案程序,强制执行。督促履行是执行案件前端化解机制,旨在引导被申请人主动履行或达成执行前和解。对督促后被申请人仍未履行法律义务的案件,要及时转入强制执行程序,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持续完善
自今年8月份落实执前督促履行工作机制以来,洪洞法院依法向98名被申请人发出《执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42名当事人主动与法院联系,23名当事人已全部履行完毕。这一举措,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快速实现的同时,也避免对被申请一方的企业、个人的信用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执前督促履行工作机制的推出,进一步强化了审执的配合衔接,通过落实流程监管,完善告知、预警前置程序,发挥敦促、提醒功能,引导当事人变被动为自动,变自动为主动自愿,从源头上控制了执行案件增量,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构建出更加规范完善的执行工作体系。
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洪洞法院执行局党支部将兼顾“质”与“效”,秉承“如为我执”执行理念,文明执法,善意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将申请人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切实增强胜诉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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