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检察院“检察蓝”守护“橄榄绿”
检察建议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尧都区检察院“检察蓝”守护“橄榄绿”
检察建议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扎实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法》,切实增强军人军属的荣誉感、获得感,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在“八一”建军节前夕,深入开展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就医权益保障为切入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落实对涉军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
通过实地走访、询问群众、拍照取证等方式,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对军人军属在就医时是否享受优先优待的情况开展了专门调查,发现辖区内有四家公立医疗机构未在取药、收费等窗口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标志或未将涉军优抚对象列入就医优待服务范围,致使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就医优待权益时造成阻碍,不利于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
针对调查掌握的问题清单,尧都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就辖区内军人军属就医优待权益的落实情况开展座谈沟通,与会各方就加强日常协作配合、开展拥军优属宣传、完善军人军属就医优待服务、保障军人军属权益等达成共识,形成部门协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该院结合发现的问题,分别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保障军人军属医疗优待职责,依法开展军人权益保障专项行动,督促有关单位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军人优先优待标识,规范设置涉军优先人员范围及优待内容,为涉军优抚对象提供优待服务;加强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推广拥军优属宣传标语,宣传军人依法优先相关政策,营造敬军爱军的浓厚氛围。
军人肩负着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卫人民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助力营造全社会拥军优属、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为新时代强军事业贡献检察力量。(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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