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对公共健身器材开展“大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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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小孙子很喜欢在广场上跟着我一起锻炼,可是这些健身器材很多都锈迹斑斑,要不然就是坏了没人修,孙子来玩可把我担心坏了。”正在沁水县体育场附近锻炼的张大爷说。

  为深化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动解决群众“家门口”的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隐患问题,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沁水县公共健身器材开展“大体检”,拉网式排查龙港镇、胡底乡及张村乡3个乡镇共计8个村的室外公共健身器材50件。经排查,发现这些健身器材确实存在“亚健康”情况,影响群众的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

       为推动公共健身器材“带病上岗”问题尽快解决,近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及时与沁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属地乡镇政府召开磋商会,建议其依法履行公共健身器材管理维护监管职责,对全县公共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协调相关社区、村委、器材供应商等合力解决器材存在的问题,确保广大居民健身安全。会上,各单位表示,将立即开展公共健身器材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合力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周博)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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