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人民法院:耕地林地起纷争 田间地头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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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大宁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耕地林地边界问题而产生的纠纷,通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握手言和。

  三多乡南堡村与呜啼村系邻村。原告贺某系大宁县三多乡南堡村村民,被告李某系三多乡呜啼村村民。原告贺某在2011年10月14日承包了一块林地,该林地四至南至南堡村与呜啼村的村界,后被告李某将界限另一边的林地推为耕地种植高粱。原告认为被告在推地时多推了一部分,侵占其林地8亩多,经二村委多次调解未果,故将被告起诉至大宁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双方对于村界在何处的问题争论不休,原告认为被告侵占了自己的林地还将其栽种的连翘毁坏,坚决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被告认为自己没有侵占原告的土地,拒不赔偿。为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张法官先是到县林业局调取《林地状况登记表》等原始档案材料,后又走访村民、查阅村委会土地台账等。了解情况后,邀请各村村民代表到现场勘察测量,对证勾图,定点放线,被告李某在各种证据下渐渐认识到自己确实侵占了原告的部分土地。张法官对原、被告进行说法析理,耐心开导,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耐心劝说后,双方都愿各退一步,并请求丈量土地,按照原告林地旁6米划分界限。在确定林地权属后,原告看着在地头上忙碌了一天的法院干警,表示对侵占土地上种植的连翘赔偿款不再索要,土地界限划清了就撤回起诉与被告不再起纷争。被告看原告退让,自己也表示感谢法院干警的付出,今后与原告一定和睦相处。原被告双方打开了心结,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纠纷得以解决。

  大宁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积极采取“法、理、情”融合的方式,把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力求通过调解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大宁和谐稳定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周海 高玥)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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