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中院发出司法建议:

落实住宿行业管理 上牢未成年人入住“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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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安宁幸福,关系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远发展。日前,晋城中院审理的一起强奸案中,被告人王某在高平市某宾馆内性侵两名未成年受害人,构成强奸罪。一审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判后,王某提出上诉,晋城中院维持原判。审理中,晋城中院发现高平某宾馆未履行查验登记义务,留宿未成年人,其管理存在以下问题:未按规定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证件,未按要求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与未成年人同住人关系,未按规定落实合理管理及可疑情况报告等管理制度。

  旅店宾馆等住宿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其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容易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进而导致各类案件的发生。案件生效后,晋城中院及时与该宾馆主管部门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络沟通,并发出司法建议: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查问题。建议针对该辖区旅店宾馆行业在日常经营中存在违法经营、违反行业规范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并及时关注、处理发现的风险隐患,加强对辖区宾馆旅店等住宿行业的监督管理,健全安全监管预警机制,助推住宿行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专业宣传培训明要求。建议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对住宿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宣传培训,着重强调要严格执行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的“五必须”要求,落实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制度,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再次发生。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促长效。建议加强对辖区内住宿行业日常监管,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常态化明查暗访,对未成年人入住集中的旅馆提高检查比例和频率,实施重点监管。对宾馆旅店等负责人进行专门约谈,向其宣讲依法依规诚信经营、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性及重要性,督促其提升行业自律,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的健康环境。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强意识。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旅店宾馆等住宿行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落实“五必须”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遇到未成年人入住旅馆,除了要求出示身份证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还要履行询问义务。发现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等可疑情形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是凝聚社会合力同促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应当给予更多理解,积极配合旅店宾馆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其他入住旅客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在能力范围内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携手共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司法建议,迅速召开研讨决定并组织落实。3月28日,对涉案宾馆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向其进一步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法》。4月,对所在辖区住宿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成年人入住情况进行摸排。近期,组织高平市住宿行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并召开规范未成年人入住登记暨宣贯培训会议,对住宿行业入住登记及宾馆旅店涉及到的市场监管领域相关知识进行宣讲。(王赢 苏颖兰)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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