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人民检察院:

村道驾车要注意 减速慢行要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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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机动车在人们的出行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说到“交通”,首先想到的便是安全,因为它与生命息息相关,但在“安全”与“速度”之间,很多人往往将安全抛之九霄云外,去追求速度带来的快感,以致在某个不经意的刹那间,很多个故事,就成了这个遗憾的缩影。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8日,被告人李某驾驶一辆从朋友处借来的车外出玩耍,行至一村道时,正值傍晚时分,视线昏暗,李某当时看到了在路上的牛,但是心存侥幸,并没有停车或减慢速度行驶,结果与放牛的赵某发生碰撞,李某紧急叫了救护车,但遗憾的是,放牛人依然经抢救无效死亡。左权县交警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本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察官说法

  交通安全无小事,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人生悲剧,很多肇事者疏忽大意的背后都说明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那就是对生命的漠视和交通安全意识的缺乏。行驶在乡村道路时,要更加留心道路上的不确定因素,减速缓慢行驶,虽然目前的机动车大部分都有保险做后盾,但是这绝不是可以把生命当儿戏的理由。对于肇事者而言,不仅可能会因为交通违规行为受到罚款、吊销驾照等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而且要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对于被害人家庭而言,失去的是一个生命,是一个家庭的破碎,这是金钱无法弥补的伤害。

       检察官在这里提醒大家:村道行驶要注意,减速慢行要牢记,莫让“小违规”酿成“大事故”,要做有大爱之人,爱自己的生命,更莫让自己的行为将他人致于危险之中。

(高计茹)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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