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法院、柳林县法院来稷山县法院学习交流
杏花岭区法院、柳林县法院来稷山县法院学习交流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5月10日上午,太原市杏花岭区区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肖增爱和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魏新艳带领4名干警,吕梁市柳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高虎平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蔡欢欢带领9名干警,来到稷山县人民法院交流学习,稷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萍,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相国,党组成员、副院长秦益民,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娜丽等陪同学习交流。
大家来到稷峰镇南阳村“一村一站”工作站点,田相国向大家介绍了稷山县人民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具体做法,把非诉解纷机制前置,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多形式、多部门联动的解纷新模式。
接着,大家来到稷山县人民法院翟店法庭,了解翟店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情况及“一村一站”的运行现状,翻看了该院自主编撰的案例选编、宣传资料以及法庭调解案件的登记台账。
最后,大家参观了该院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党员活动中心等工作场地,了解该院审执工作总体情况以及智慧法院建设等基本情况,详细地了解了该院“五面红旗”创建的具体做法和“分调裁审”的具体步骤。
随后,在座谈会上,田相国对两位兄弟法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详细介绍了法院基本情况、受理案件的整体情况和推进诉源治理、分调裁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大家深入探讨了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具体操作办法,相互分享了工作经验。
通过此次交流活动,三家法院增强了沟通联系,拓宽了工作思路,达到了互学互鉴、共促发展的良好效果。下一步,稷山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交流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畅通学习交流渠道,持续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 知洲 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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