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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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9名申请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传递浓浓的检察关爱。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把司法救助作为“检护民生”的重要举措,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逐案排查,发现因案致贫的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被救助人群,积极帮扶救助,全力做优做实这项民生工程。在此次的被救助对象中,有3名为未成年人。检察官在办理一起非法拘禁案中,发现案件中的3名受害人系未成年人,因家贫辍学,在打工期间不幸遭遇侵害,身心受到严重创伤,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十分困难,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检察官主动关怀、主动服务,深入到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实地调查核实,会见其家长,多方了解3名未成年人实际情况,调取相关材料。经调查核实,一名未成年人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家庭,母亲自幼双目失明,父亲一只耳朵听不见,一只眼睛看不见,胳膊因受过伤,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还要赡养70多岁的老人,全家没有主要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顿。一名未成年人的母亲因涉嫌犯罪正在服刑,养父因车祸丧失劳动能力,家中还有需要抚养的正在上学的弟弟妹妹,全家仅仅依靠亲戚接济度日。另外一名未成年人的母亲常年在外打工,养父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需要赡养80多岁常年吃药的两位老人,抚养上小学的弟弟,生活十分困难。面对孩子们遭受的侵害和面临的生活的困境,检察官们启动救助程序,并多次会见,用心用情多方位开导教育、心理疏导,鼓励他们积极面对生活。

  救助金发放仪式上,检察官与孩子们的监护人促膝长谈,希望家长们与孩子多沟通多交流,给予孩子们更多关爱,及时引导学习、掌握一技之长,把救助金花到刀刃上。对孩子们谆谆教诲,教育引导他们步入社会与人交往要和善,要自尊自爱自信,注意交友范围、交友方式,吃一堑长一智,多和正能量的人相处,凡事多和家长沟通协商,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同时,还积极向被救助人提供社会救助信息与渠道,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其他救助工作,尽可能地让他们享受政策待遇,最大限度地缓解他们的生活困境。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民生为本,秉承着“检察为民办实事”“把好事办好”的工作理念,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扩大司法救助的广度和深度,用心用情开展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张咪)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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