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人民法院:
巡回法庭进乡村 司法为民暖人心
沁县人民法院:
巡回法庭进乡村 司法为民暖人心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务,近日,沁县人民法院到新店镇西陈庄村巡回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主动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去,最大程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
该案件原、被告系同村居民,两人比邻而居,因行路问题,双方发生争执,最终被告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原告认为被告侵害了其人身权益、通行权等,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向沁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排除妨害,赔偿其人身伤害相关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力求能够在审理时调解二人矛盾纠纷,但双方始终僵持不下且情绪激动。考虑到此类案件具有多发性、典型性、加之当事人年龄较大,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沁县人民法院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此案,庭审中,主审法官查明事实,总结争议焦点,经过双方举证、质证和辩论,顺利完成庭审,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村干部进行沟通、交流,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表示法庭愿意积极参与到化解村民矛盾纠纷中来,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同村干部一道,在化解村民矛盾纠纷的同时引导村民之间形成礼让谦和、友善和睦、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田鑫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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