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开年首次专题联席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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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正月初十,春节假后的第二天,陵川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以满格电状态迅速从假期模式切换到了工作模式,召开开年首次联席会议,专题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龙年开工的快进键起程开步。

  联席会上,法检公参会干警分别立足各自职能,结合办案实践,从审判、检察、公安的的角度,针对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问题情况,对照两高两部新的意见规定,从总体要求、立案侦查、刑事追究、快速办理、综合治理等各个方面,比对2013年意见的规定,谈认识,讲体会,共同讨论,交流研判,共商对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新的意见统一和规范了立案、起诉、缓刑、罚金刑、行政处罚的标准,按照“血液酒精含量+情节”的模式确定入罪标准,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明确“道路”“机动车”等醉酒危险驾驶构成要件要素的认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保持一致,新增加对血液酒精含量鉴定过程录音录像的规定,使侦查取证、起诉审判更加规范、更加严格。

  意见按照“酒后危险驾驶行为+醉酒程度+有无从重情节”的模式确定从宽和从严的具体标准,能够做到宽严有序、宽严适度、罚当其罪,意见设置了从重处理情节、不适用缓刑情形、还规定了不起诉、免刑等出罪的规定,全面准确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助于持续推动全社会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氛围。

  意见坚持综合施策和体系化治理,突出醉驾治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法网和规则体系,从普法宣传、协同治理、教育改造等方面提出了综合治理的举措,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有利于推动形成和谐、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陵川法检公将以此次专题联席会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和综合治理,更好地解决醉驾案件办理实践中的主要难题和突出问题,依法惩治酒驾醉驾,更好地发挥刑罚的社会治理功能,完善其在醉驾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陵川法治篇章做出贡献。(刘晶 周江波)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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