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打造左权“桃花朵朵”未检工作品牌
——左权县检察院2023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年度回顾
倾力打造左权“桃花朵朵”未检工作品牌
——左权县检察院2023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年度回顾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岁月更替,华章又新。变化的,是日历上翻新的数字,不变的,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2023年,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桃花朵朵”未检团队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配合下,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打造“桃花朵朵”未检工作品牌,主动履职担当,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特殊化帮教,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
以“幼人之幼”的情怀,坚持依法惩治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宽容不纵容,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一是罪错分级处理,对实施暴力、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诉讼,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共附条件不起诉12人。二是坚持全流程精准帮教。积极开展感化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工作,根据其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情况,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协作机制,以“心理疏导+社会化帮教”“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及监护人量身定制个性化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依托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社会专业化力量开展精准帮教工作,用心用情感化挽救迷途少年,共开展帮教28人次,帮助14名涉罪未成年人融入家庭、回归社会。
专业化救助,全力保护未成年被害人
一是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人,起诉3人,以法治利剑斩断伸向祖国花朵的魔爪;二是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未成年被害人撑起检察蓝天,依托本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对2名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一站式询问、心理疏导、取证救助,通过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将办案中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对2名未成年被害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帮助其走出阴影、摆脱困境。
一体化办案,提升综合司法保护实效
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依托“桃花朵朵”未检办案团队,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向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转变,充分运用民事、公益诉讼等多项检察职能,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做好未成年人源头治理。一是支持起诉,依法为未成被害人撑腰。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在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同时向法院送达《民事支持起诉书》,通过支持起诉方式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并得到法院支持,使得被害人成功拿到赔偿金;二是紧盯未成年人案件暴露出的公益诉讼线索,走访调研、积极取证,立案办理未检公益诉讼案件3件,针对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售烟,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下学、驾驶电动车或乘坐电动车、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等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症结病理开出治理良方,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生态圈”。
数字化赋能,落实落细强制报告制度
依托数字检察建设,深入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见效。一是严格落实“每案必查”制度,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借数据“慧眼”开展逐案倒查,捕捉问题线索,理清每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是否履行强制报告责任;二是推动形成强制报告工作合力,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召开座谈会,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制度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常治的合力;三是依托数字监督模型,开展大数据核查,对本县域内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医疗系统、教育系统、宾馆等进行大数据核查3000人次,对发现的性侵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督促其立案侦查;四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开展“法治进单位”“法治进社区”活动,用侵害未成年人典型案例来呼吁医疗机构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等自觉履行强制报告制度。
多样化普法,深耕法治教育土壤
为顺应新时代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新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悄然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一是走出去,在“六一”儿童节、暑期、“12·4”宪法宣传日等关键节点,以该院的12名法治副校长为抓手,深入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4次,覆盖师生、家长4000余人,重点以校园欺凌、防性侵、“两法”等内容,向全县学生普法,守护学生们人身安全;二是请进来,借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广大师生走进检察。
(常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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