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法院:实施依法调解 依情化解干戈 依理共织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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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和顺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实质化解矛盾,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6月,被告于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与原告马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于某、马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于某负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马某受伤后入院治疗,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马某遂将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案件受理前期,马某坚持按照诉讼请求要求赔偿,于某则认为原告请求的赔偿数额过高,要求核减。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遂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分析事故发生成因,进行释法析理,悉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于某一次性赔偿马某各项损失共计6000余元,马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于某当场支付了案款,至此,该案得以顺利化解,实现案结事了。通过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的方式,可以让当事人的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司法资源,更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官提醒,各位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安全文明出行。(张璐)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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