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人民法院:
原告起诉不恰当 法官巧解关联案
长子县人民法院:
原告起诉不恰当 法官巧解关联案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长子法院民事审判庭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为6500元的“小案”,被告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关于赵某与某婚纱店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庭审过程中,婚纱店经营者王某提出原告不应该起诉被告,被告与原告赵某没有劳动关系。经过调查了解,与原告赵某有劳动关系的系王某妻子名下的婚纱店。
就该案件存在的特殊情况,为减轻原告诉累,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法理与情感的交流,双方对法官的工作表示理解,王某在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代表其婚纱店与原告赵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将案款汇至原告账户。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一直以来,长子法院都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灵活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一方面实现案结事了,另一方面减轻当事人诉累,把能动司法贯穿到每起案件的各个环节,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魏裴芬 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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