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检察院:强化学习制度 打造学习型检察队伍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法检新风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一周一学习,一月一考试,一季度一测评,用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将测试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近年来,聚焦基层人才短缺、能力不足难题等问题,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周学月考季评”学习制度,推进人才培养工作向基层延伸,为培养学习型、放心型、专家型人才搭建平台,以更高履职能力适应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既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自2017年以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为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解决干警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职业素养不适应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实矛盾,及时出台了《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周学月考季评”学习制度》。该制度对学习内容、学习纪律、测评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即每周学习由干警自由选题轮流登台主讲,或者外聘专业人士到全院开展专题讲座;每月集中测试,针对该阶段学习成果定期检测,查漏补缺;每季度对干警学习情况由政治部牵头开展综合测评,为全体干警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并与绩效考核挂钩。通过丰富的学习内容、及时的成果检测、细致的档案管理,对全体干警素能进行“养成系”提升。截至目前,该院共开展了300余次集中学习,学习覆盖率达到了100%。

如今,沁水检察院干部队伍综合素能得到了不断提升,有效推动了基层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针对办案中发现煤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该院编写问题建议类信息,引起上级高度关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工作经验获评山西省检察机关十佳典型案例;在办理高某等人、某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全链条惩治涉案黑灰产业链,构建矿山产品商标多方保护机制,办案经验被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转发推广;在全市率先建立并推行赔偿保证金机制,在全省率先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相互衔接转化制度实施,挂牌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室。

(董帆)

(责编:李书江、郗涛)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