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赋能,打造文物司法保护“金色明信片”

浑源县人民检察院筑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法检新风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推动新时代文物保护事业蓬勃发展,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积极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路径,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浑源县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境内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较为丰富,有不可移动文物488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其中“国保”单位7处、“省保”单位8处、“市保”单位5处、“县保”单位9处。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68项,其中省内8项、市内7项、县内53项。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图伟业,如何以“检察蓝”为文旅“金”名片增光添彩是检察机关必须肩负起的神圣职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浑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浑源县人民法院、恒山风景名胜管理中心、浑源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沟通,共同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对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并且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部门联动机制,从理念破题到实践探索,共同实现由点到面、内外衔接、整体联动服务文旅产业发展的“文物保护+司法保护+法律监督+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同时通过司法机关能动履职,共同助力打造浑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金色明信片”。

  2023年12月15日,浑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恒山风景名胜管理中心、文旅局以及悬空寺、永安寺、大云寺、圆觉寺、律吕神祠、栗毓美陵园和文庙七家“国保”单位负责人召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大家共同学习了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发展文旅产业的部署要求,认真研读了国家文物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并且紧紧围绕县委“举文化生态牌、建特色休闲城、走旅游康养路”的发展战略,就如何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了座谈。检法两院首先通报了近年来办理的文物犯罪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相关情况,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就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监管漏洞一一进行说明,并就加强司法保护提出初步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单位围绕全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职责、维护、修复、利用、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开展文物保护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交流,共同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并就协作配合、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办理等方面达成共识,凝心聚力,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全面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科学保护、依法保护、协同保护效能,进一步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路径新方法,浑源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尝试在七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司法护宝”联络点,同时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护宝观察员,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破坏、损毁文物的刑事犯罪线索及公益诉讼线索,构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文保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同向发力、同心施策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大格局,共同守护历史的记忆。

  在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的领导下,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沿着“检察+文旅”的五彩之路,在浑源这片富有灵气、福气的土地上,以检察“蓝”倾力守护浑源厚重“古色”,为擦亮“避暑旅游胜地”“千年文化古城”“休闲康养之都”“研学体验乐园”的浑源文旅“金名片”贡献检察力量。(李文波 刘晶挥)

(责编:程峰玲、郗涛)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