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检察院数据质量监管工作经验入选最高检《案件管理工作情况》
长治市检察院数据质量监管工作经验入选最高检《案件管理工作情况》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年来,长治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最高检、省院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业务数据作为司法办案“晴雨表”的作用,加强检察业务数据监督管理,服务保障领导决策和司法办案,推动全市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长治市检察院报送的数据管理工作经验全文入选最高检《案件管理工作情况》2023年第21期。
深化数据监管认识,促管理提质效
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检察数据质量意识新格局。市院检察长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构建上下齐心、狠抓数据的检察工作格局。在市县两级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业务数据管理工作小组;市、县两级院案管办配备专职负责数据管理、统计审核工作的干警,对于发现的问题以及需要预警的事项实时监管。
建立业务数据质量月通报机制。建立每月数据通报和定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两项制度”。院务会定期研究业务指标、数据情况,做到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定期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听取各业务部门对业务工作短板弱项的原因分析,将“死数据”变为研判检察业务工作的“活材料”。
落实案管数据核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细化市县两级院任务分工,合理调配工作重点,市院以单独核查或者组成市县院核查小组的形式,定期开展专项数据核查检查,形成市院统筹规划抓整体、基层院具体落实抓重点的工作模式。有效解决基层案管存在的队伍分散、素能不高、职能薄弱等问题。
细化数据质量监管,以管理促提升
多元手段夯实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组织全市检察干警认真学习最高检、省院历次下发的核查指引、问题清单,对照解决检察实务中案卡填录常见、多发问题。市县两级院案管部门与检务督察部门形成联动,对于被上级院、市院多次通报业务数据质量问题的案件承办人、承办部门,纳入检务督察事项,并将通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减分项。通过“逐案监控”实现“随发随改”,及时指出检察官存在的填录问题,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树立“及时、准确”填录案卡的理念,切实将“收案检查、同步填录、结案审核”培养成为良好工作习惯。
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信息精准核查。紧扣常见多发问题、重点工作结合数据应用需求开展针对性、精细化、分类别核查。重点关注数据“异常”现象,围绕负面指标,结合法律文书高频率开展案件信息核查,跨流程追踪比对监督流程和法律文书,有效遏制“反管理”,确保关键业务数据生成稳定、准确。对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等数据逐一核查,筛查出超期未回复案件反馈至案件承办人,逐一落地落实。定期对各类数据进行分类梳理,剔除冗余数据,筛选出有评价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数据。
强化数据结果运用,以服务促发展
加强分析研判工作,服务领导决策。在数据准确的基础上,宏观把握检察业务运行态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在微观上对具备工作潜力的指标进行深度挖掘,并层层分解至承办单位、部门、检察官,推动实现检察资源的优化配置。
开展专项业务分析,服务社会治理。多次牵头组织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专项分析,监督纠正办案不规范情形,向相关业务部门、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在服务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方面提供了案管力量。
加强检察数据应用,凝聚发展动力。科学设置检察业务各项考核指标,将刑事抗诉采纳情况分解至各县区院,形成刑事抗诉案件数量、质量并重的工作导向。立足民事检察基层院办案实际,将提请抗诉件数纳入基层院质评指标,从提请抗诉的占比、数量、质量三个角度评价基层院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成效。深化科技赋能成果运用,“数字检察”发展态势进一步强化,高质量的业务数据引领的高质量检察业务发展初显成效。(崔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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