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阳城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国800个集体、800名个人受到全国妇联表彰。其中,阳城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阳城法院始终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聚焦守护家庭这一社会“最小单元”,立足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职能,推动妇女儿童保护事业发展,全力推动构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护盾”,守护万家灯火。
2017年3月,阳城县人民法院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后,阳城法院成立家事法庭和少年法庭,组建专门的审判团队,创建“情调理顺”特色品牌,采用“听、讲、劝、促、顺”五步调解法,联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全方位、多层次精准服务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2023年上半年,家事案件调撤率达82.37%,同比增长25.33%,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99%,判决案件无一上诉,实现了家事矛盾彻底化解。妇女是社会发展的“半边天”,儿童是国家发展的未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加强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对社会发展影响重大,阳城法院将以嘉奖为激励,以荣誉为号角,继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推进“情调理顺”家事审判建设,积极探索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新机制、新做法,以最大的力量托举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治天平。
(李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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